第十五章 丰厚的战利品
走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洞道就走到了尽头。
罗克以为前面是死路,但走近了才发现岩壁上有一个不规则的裂缝,裂缝的另一边透过来一丝微弱的光。
罗克侧过身,从裂缝中挤了过去。
另一边,是一个天然的岩洞,大约只有半个猪圈那么宽,但洞里的东西让罗克瞪大了眼睛。
地上遍布残破的武器,这些武器大多已经不能用了,但铁就是铁,熔化了能打农具,能打马蹄铁,能打锅铲。
罗克随手捡起一把长剑,剑刃上全是缺口,剑柄上的皮革已经烂光了。
“这些都是好东西。”罗克将长剑扔到一边,继续翻看。
除了武器,还有农具。
这些东西比武器更有价值,因为农具不需要太锋利。
罗克数了数,光铁锹就有七八把,锄头四五把,镰刀十几把。
随后,罗克的目光落在岩洞最深处的一个角落里。
那里放着一口木箱,箱子不大,但做工很精细,上面雕刻着一些花纹。
罗克走过去,用斧头撬开箱子。
箱子里铜币堆成了小山,中间夹杂着一些银币,甚至在最底下还有几枚金灿灿的东西。
唰啦啦。
罗克抓起一把铜币,看着它们在手中哗啦啦地响,然后缓缓松开,让它们落回箱子里。
“这么多钱。”罗克的声音有些发颤。
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光是铜币就有七八百枚,银币大约二十多枚,金币他数了数,五枚金币。
按照这个世界的汇率,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一枚银币等于一百枚铜币,五枚金币就是五千枚铜币。
再加上那些武器、农具、各种杂物,这一屋子的东西价值至少七八千铜币。
“发财了。”
罗克蹲在箱子前,双手捧着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些钱按照福尔克领的法律,所有战利品应该归克拉夫特所有,农奴的一切所得都是领主的财产。
“只要我不说,又有谁知道呢。”罗克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站起身,走到岩洞的边缘,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
这个岩洞位于山体的侧面,洞口被灌木丛遮住了,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如果不是从哥布林巢穴内部穿过那条隐蔽的洞道,根本不可能找到这里。
“克拉夫特不会知道这里。”罗克自言自语。
“他甚至不知道我还活着,在他眼里,恐怕我已经被亡者杀了吧,那把斧头也被亡者拿回去了。”
现在摆在罗克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些战利品据为己有。
“先把最值钱的拿走,剩下的藏在洞里,以后有机会的话再来取。”
罗克打定主意,他先将木箱里的钱币装进一个从杂物堆里翻出来的麻布口袋。
铜币、银币、金币,全部倒进去,口袋沉得罗克差点提不动。
他称了称,大约有四五十斤。
然后将那些还能用的武器挑出来,两把缺口较少的长剑,三把还能用的铁锹,一把斧头,一把镰刀。
这些东西虽然旧,但能卖,能换东西。
佩奇站在岩洞外面,罗克将口袋和武器绑在佩奇背上,用绳子固定好。
佩奇被压得哼唧了一声,四条腿微微弯曲,但很快就站稳了。
驮着这些货物,就像一头小毛驴,虽然有点吃力,但走起来还算稳当。
罗克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岩洞,牢牢记住它的位置。
然后翻身上猪,拍了拍佩奇的脖子。
“走,我们悄悄的去销赃。”
佩奇驮着货物,沿着山坡往下走。
罗克没有走原路返回哥布林巢穴,那条路已经被亡者堵死了。
他让佩奇顺着山势往下,穿过一片灌木丛,很快就找到了一条通往山下的羊肠小道。
太阳已经偏西了,天边的云彩被染成了金红色。
罗克骑在佩奇背上,闻着山林中松树和泥土的气息,看着远处的里格顿城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心中涌起一种劫后余生的恍惚感。
“我还活着。”罗克喃喃自语。
“而且我有钱了。”
伸手摸了摸怀里的羊皮书,硬邦邦的触感透过麻布衫传到掌心,让他感到一种踏实。
四百个铜币就能开启第三页。
罗克现在有八十个铜币的“私房钱”,加上这一口袋的钱币。
罗克粗略算了一下,铜币大约有八百多枚,银币二十三枚,金币五枚。
“克拉夫特以为我死了。”罗克的眼睛在暮色中闪烁着狡黠的光。
“如果他以为我死了,他就不会过问我的财产,那么,这些钱。”
哼唧。
这时,佩奇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响鼻。
“我知道,我知道。”罗克拍了拍佩奇的脖子。
“克拉夫特不是傻子,他不会轻易相信我已经死了,我得想个说辞。”
罗克决定先不回营地。
“去里格顿吧。”罗克对佩奇说道。
“找玛莎老板娘。”
佩奇调转方向,朝着山下走去。
暮色中,里格顿城的灯火开始亮起来,星星点点,像散落在人间的星辰。
罗克看着那些灯火,嘴角微微上扬。
“玛莎老板娘,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玛莎的酒馆在夜幕中像一头蹲伏的野兽。
那栋歪歪扭扭的两层木楼,在里格顿城外的路边已经站了二十年。
门前的野猪木牌被风吹日晒得裂开了好几道口子,但上面的野猪图案依然清晰,一头龇牙咧嘴的公猪,前蹄扬起,做出一副要扑人的架势。
玛莎说这是她亡夫的手艺,她亡夫生前是个猎户,死在了一头野猪的獠牙下,所以她把酒馆取名野猪林,把招牌画成野猪,算是纪念。
罗克觉得这故事很不吉利,但他没说出口。
夜色已经完全暗下来的时候,罗克骑着佩奇从酒馆后面的小路绕了过来。
他没有走正门,而是把佩奇拴在酒馆后面的马厩旁边,那里原本是拴马的地方,现在拴了一头猪,倒也合适。
罗克先翻了翻那些货物,挑出两把缺口最少的长剑、一把还能用的铁锹,还有那把镰刀,用一块破布包了,夹在腋下。
钱袋他没动,还绑在佩奇背上,用干草盖着。
酒馆的正厅里坐着七八个人,大多是些赶路歇脚的商贩。
麦酒的气味、烤肉的香气和汗臭味混在一起,在昏暗的油灯光中弥漫。
玛莎站在吧台后面,一手叉腰,一手举着个木杯,正跟一个满脸胡茬的商贩讨价还价。
“两个铜板一杯,不能再少了,我这麦酒是从里格顿城里进的,光运费就。”玛莎说到一半,余光扫到了推门进来的罗克,话音顿了一下。
罗克穿着那件打了十几个补丁的粗麻布衫,外面套着格里的皮背心,皮背心太大,像一口钟罩在身上。
脸上糊满了泥土和干涸的绿色血迹,头发乱得像鸟窝,腰里别着一把剑,背上斜挎着一个破布包袱。
“哟。”玛莎放下木杯,上下打量着罗克。
“破箩筐,你是刚从哪个坟堆里爬出来的吗。”
罗克以为前面是死路,但走近了才发现岩壁上有一个不规则的裂缝,裂缝的另一边透过来一丝微弱的光。
罗克侧过身,从裂缝中挤了过去。
另一边,是一个天然的岩洞,大约只有半个猪圈那么宽,但洞里的东西让罗克瞪大了眼睛。
地上遍布残破的武器,这些武器大多已经不能用了,但铁就是铁,熔化了能打农具,能打马蹄铁,能打锅铲。
罗克随手捡起一把长剑,剑刃上全是缺口,剑柄上的皮革已经烂光了。
“这些都是好东西。”罗克将长剑扔到一边,继续翻看。
除了武器,还有农具。
这些东西比武器更有价值,因为农具不需要太锋利。
罗克数了数,光铁锹就有七八把,锄头四五把,镰刀十几把。
随后,罗克的目光落在岩洞最深处的一个角落里。
那里放着一口木箱,箱子不大,但做工很精细,上面雕刻着一些花纹。
罗克走过去,用斧头撬开箱子。
箱子里铜币堆成了小山,中间夹杂着一些银币,甚至在最底下还有几枚金灿灿的东西。
唰啦啦。
罗克抓起一把铜币,看着它们在手中哗啦啦地响,然后缓缓松开,让它们落回箱子里。
“这么多钱。”罗克的声音有些发颤。
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光是铜币就有七八百枚,银币大约二十多枚,金币他数了数,五枚金币。
按照这个世界的汇率,一枚金币等于十枚银币,一枚银币等于一百枚铜币,五枚金币就是五千枚铜币。
再加上那些武器、农具、各种杂物,这一屋子的东西价值至少七八千铜币。
“发财了。”
罗克蹲在箱子前,双手捧着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些钱按照福尔克领的法律,所有战利品应该归克拉夫特所有,农奴的一切所得都是领主的财产。
“只要我不说,又有谁知道呢。”罗克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站起身,走到岩洞的边缘,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
这个岩洞位于山体的侧面,洞口被灌木丛遮住了,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如果不是从哥布林巢穴内部穿过那条隐蔽的洞道,根本不可能找到这里。
“克拉夫特不会知道这里。”罗克自言自语。
“他甚至不知道我还活着,在他眼里,恐怕我已经被亡者杀了吧,那把斧头也被亡者拿回去了。”
现在摆在罗克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些战利品据为己有。
“先把最值钱的拿走,剩下的藏在洞里,以后有机会的话再来取。”
罗克打定主意,他先将木箱里的钱币装进一个从杂物堆里翻出来的麻布口袋。
铜币、银币、金币,全部倒进去,口袋沉得罗克差点提不动。
他称了称,大约有四五十斤。
然后将那些还能用的武器挑出来,两把缺口较少的长剑,三把还能用的铁锹,一把斧头,一把镰刀。
这些东西虽然旧,但能卖,能换东西。
佩奇站在岩洞外面,罗克将口袋和武器绑在佩奇背上,用绳子固定好。
佩奇被压得哼唧了一声,四条腿微微弯曲,但很快就站稳了。
驮着这些货物,就像一头小毛驴,虽然有点吃力,但走起来还算稳当。
罗克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岩洞,牢牢记住它的位置。
然后翻身上猪,拍了拍佩奇的脖子。
“走,我们悄悄的去销赃。”
佩奇驮着货物,沿着山坡往下走。
罗克没有走原路返回哥布林巢穴,那条路已经被亡者堵死了。
他让佩奇顺着山势往下,穿过一片灌木丛,很快就找到了一条通往山下的羊肠小道。
太阳已经偏西了,天边的云彩被染成了金红色。
罗克骑在佩奇背上,闻着山林中松树和泥土的气息,看着远处的里格顿城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心中涌起一种劫后余生的恍惚感。
“我还活着。”罗克喃喃自语。
“而且我有钱了。”
伸手摸了摸怀里的羊皮书,硬邦邦的触感透过麻布衫传到掌心,让他感到一种踏实。
四百个铜币就能开启第三页。
罗克现在有八十个铜币的“私房钱”,加上这一口袋的钱币。
罗克粗略算了一下,铜币大约有八百多枚,银币二十三枚,金币五枚。
“克拉夫特以为我死了。”罗克的眼睛在暮色中闪烁着狡黠的光。
“如果他以为我死了,他就不会过问我的财产,那么,这些钱。”
哼唧。
这时,佩奇不合时宜地打了个响鼻。
“我知道,我知道。”罗克拍了拍佩奇的脖子。
“克拉夫特不是傻子,他不会轻易相信我已经死了,我得想个说辞。”
罗克决定先不回营地。
“去里格顿吧。”罗克对佩奇说道。
“找玛莎老板娘。”
佩奇调转方向,朝着山下走去。
暮色中,里格顿城的灯火开始亮起来,星星点点,像散落在人间的星辰。
罗克看着那些灯火,嘴角微微上扬。
“玛莎老板娘,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玛莎的酒馆在夜幕中像一头蹲伏的野兽。
那栋歪歪扭扭的两层木楼,在里格顿城外的路边已经站了二十年。
门前的野猪木牌被风吹日晒得裂开了好几道口子,但上面的野猪图案依然清晰,一头龇牙咧嘴的公猪,前蹄扬起,做出一副要扑人的架势。
玛莎说这是她亡夫的手艺,她亡夫生前是个猎户,死在了一头野猪的獠牙下,所以她把酒馆取名野猪林,把招牌画成野猪,算是纪念。
罗克觉得这故事很不吉利,但他没说出口。
夜色已经完全暗下来的时候,罗克骑着佩奇从酒馆后面的小路绕了过来。
他没有走正门,而是把佩奇拴在酒馆后面的马厩旁边,那里原本是拴马的地方,现在拴了一头猪,倒也合适。
罗克先翻了翻那些货物,挑出两把缺口最少的长剑、一把还能用的铁锹,还有那把镰刀,用一块破布包了,夹在腋下。
钱袋他没动,还绑在佩奇背上,用干草盖着。
酒馆的正厅里坐着七八个人,大多是些赶路歇脚的商贩。
麦酒的气味、烤肉的香气和汗臭味混在一起,在昏暗的油灯光中弥漫。
玛莎站在吧台后面,一手叉腰,一手举着个木杯,正跟一个满脸胡茬的商贩讨价还价。
“两个铜板一杯,不能再少了,我这麦酒是从里格顿城里进的,光运费就。”玛莎说到一半,余光扫到了推门进来的罗克,话音顿了一下。
罗克穿着那件打了十几个补丁的粗麻布衫,外面套着格里的皮背心,皮背心太大,像一口钟罩在身上。
脸上糊满了泥土和干涸的绿色血迹,头发乱得像鸟窝,腰里别着一把剑,背上斜挎着一个破布包袱。
“哟。”玛莎放下木杯,上下打量着罗克。
“破箩筐,你是刚从哪个坟堆里爬出来的吗。”